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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境货物通关单

来源:深圳报关|进出口报关|代理报关|进口报关    作者:悦好迪    阅读次数:0

    一、含义及特点

    出境货物通关中是国家对实施出境检验检疫的货物许可出境的证明。


    二、适就范围

    自2000年1月1日起,对实施出境检验检疫的货物,正式启用“出境货物通关单”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。


    三、写作提示

    1.对列入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,另文下达)范围内的出口货物(包括转关运输货物),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“出境货物通关单”验放。

    2.对于出口到美国和巴西的货物,如确需使用木质包装的,在货物出口前,也口企业须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;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制定的有关规定,监督除害处理单位对木质包装进行检疫处理,经除害处理合格的,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“熏蒸消毒证书”;出口企业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“出境货物通关单”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,未办理“熏蒸消毒证书”出口产生的后果,由出口企业自负。